一、花蓮縣為培育國際事務青年人才,使其具備國際視野及國際事務能力,每年補助3位花蓮縣學子出國學習語言與文化,豐富國際學習經驗,增進國際事務理解。 二、旨揭計畫報名資格: (一)截至113年4月30日止設籍花蓮縣滿十年以上之大專院校學生或研究生(不包含在職生)。 (二)最近一學期在校成績平均成績需達80分以上。 (三)曾獲錄取並參加過本計畫(含德國遊學)及教育希望工程公費留學之學生,請勿再度報名。 三、報名截止時間:即日起至113年5月1日(星期三)止(以郵戳為憑)。 四、其餘事項詳見簡章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