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函轉臺中市政府為維護本市之各大專院校學生之權益,開辦「性平友善專科法律諮詢」服務,惠請協助宣傳此項便民服務措施,請查照。 摘要: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112年12月1日府授法扶字第11203529941號函辦理。 二、為提供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等性平事件被害人法律專業之諮詢管道,本府邀集專業且對性平處理有經驗之律師,開辦旨揭法律諮詢服務,由律師於每個月單週星期三(下午14:00時至16:40時,每人每次諮詢時間20分鐘)進駐市府臺灣大道市政大樓文心樓10樓法制局專科法律諮詢室,義務為民眾免費提供現場諮詢服務。 三、附「性平友善專科法律諮詢」海報電子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