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校「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學術發展計畫實施要點」
二、有關本校115年度學術發展計畫之新興計畫、
(一)提案單位:以院、系(所、學位學程)為提案單位,並經系(
(二)提案類型:新興計畫分為前瞻發展型計畫、
(三)提案件數:每院、系(所、學位學程)提案每年至多一案,
(四)提案期限:於113年10月15日送國研處辦理外審作業。
(五)提案表格:詳如申請表(附件二)。
三、前揭計畫依當年度本校可提供之相關經費支應。
四、有關本校115年度學術發展計畫之派員出國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