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 通知
聯絡單位:教務處註冊組 李佩珊
聯絡電話:2218-3134
一、依據本校各類學籍及成績證明文件申請須知,
(一)學生證正、反兩面影本加蓋教務處註冊組在學證明專用章(免
費辦理)。 (二)中文在學證明:每份收費新台幣10元(先至行政樓1樓自動
繳費機繳交工本費後,持申辦聯向教務處註冊組辦理)。
二、
三、「113學年度暑期及113學年度第1學期在學證明需求調查
(一)調查表填寫期間:自113年6月17日(一)上午9時起至
113年9月9日(一)下午5時止,逾期視同放棄。
(二)一律採線上填寫調查表方式辦理。
(三)請掃描下列QR CODE進行調查表填表作業:
四、提醒事項:
(一)據本校學則第十四條規定「
學生每學期均應於本校行事曆規定之註冊日前繳交各項應繳費用, 繳交學雜費即視同完成註冊」, 在學證明需於學生繳交學雜費後始得開立, 請協助轉知所屬學生依本校學則規定於註冊日前完成學雜費繳交註冊 事宜: 1.113學年度暑期註冊日:113年7月1日。
2.113學年度第1學期註冊日:113年9月9日。
(二)免費提供之紙本中文在學證明將分批印製:
1.7月9日印製:以7月8日於「校園資訊系統」註記已完成繳交學雜費註冊者(即學雜費已繳費並入帳)且完整填寫本調查表之同學 ,紙本中文在學證明將於7月15日前送達所屬學系(所、學位學程 )辦公室,請同學逕自所屬學系(所、學位學程)辦公室簽領。
2.9月3日印製:以9月2日於「校園資訊系統」註記已完成繳交
學雜費註冊者(即學雜費已繳費並入帳)且完整填寫本調查表之同學 ,紙本中文在學證明將於開學註冊日(9月9日)送達所屬學系(所 、學位學程)辦公室,請同學逕自所屬學系(所、學位學程)辦公室 簽領。 3.9月17日印製:以9月16日於「校園資訊系統」註記已完成
繳交學雜費註冊者(即學雜費已繳費並入帳)且完整填寫本調查表之 同學,紙本中文在學證明將於9月23日前送達所屬學系(所、 學位學程)辦公室,請同學逕自所屬學系(所、學位學程)辦公室簽 領。 (三)如本需求調查表資料填寫不正確(含缺漏)致無法判別身分,
無法於上述時間統一印製者,將不再提供免費之「 紙本中文在學證明」,請同學留意填寫資料之正確性,並於註冊日前 完成繳交學雜費註冊。
五、本通知將公告於本校教務處網頁/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