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請攜帶學生證正本供身份查驗,以領取中、英文學位證書,
二、112學年度第2學期所修科目(不論是否為畢業所需學分)
三、領取地點:教務處註冊組。
四、領取證書時間:
1.開始領取畢業證書第一週自113年6月25日(二)起至至1
日期 時段 |
6月25日 |
6月26日 |
6月27日 |
6月28日 |
09:00~10:30 |
教育學系 |
幼兒教育學系 |
國際企業學系 |
諮商與應用心理學系 |
10:30~12:00 |
語文教育學系 |
英語學系 |
美術學系 |
數位內容科技學系 |
14:00~15:30 |
數學教育學系 特殊教育學系 |
科學教育與應用學系 |
資訊工程學系 |
文化創意產業設計與營運學系 |
15:30~17:00 |
台灣語文學系 |
區域與社會發展學系 |
音樂學系 |
體育學系 |
2.自113年7月1日(一)至113年8月30日(五)(9:
五、應攜帶下列文件辦理學位證書領取作業:
1.離校程序單:同學需先至各單位完成各項畢業離校手續。(
2.學生證:
(1)學生證加蓋「學生證失效」字樣後發還畢業生,
(2)學生證遺失者,應至本校網頁/學生證掛失系統(https
(3)未依規定辦理所衍生相關責任問題,須由持卡人自行負責。
(4)畢業生畢業後若學生證遺失,因已不具在學生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