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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培力學生以民主精神思維,思考校園學生權益議題,喚醒校園學生從自身開始關注校園生活周邊事務及參與熱情,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辦理旨揭計畫,期提升校園民主實踐與促成公共事務參與。
二、本計畫重點說明如下
 (一)計畫期間:入選日起至113年11月30日。
 (二)徵求執行單位:
  1、提案期間:本計畫公告日起至113年2月底;如經費未用罄,將另開放第2階段申請。
  2、執行單位:全國各公私立大專校院或系所、依法設立之團體或法人。
  3、提案方式:於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學生會資訊交流平臺」之報名專區(https://sa.yda.gov.tw/register-form)上傳計畫相關資料。
  4、提案規劃:
   (1)課程/活動規劃:應規劃可激發校園學生參與公共事務熱忱之探究與實作課程/活動,並結合與學生生活周遭校園相關之公共事務議題,透過多元、創新之規劃設計培力學員;另為擴大校園學生參與,課程/活動參與對象及方式,可導入跨區域、跨校連結等設計規劃。
   (2)參與對象及人數:以大專校院在學學生(含學士班、碩士班及博士班)為對象,參與學員不限於同一校學生,年度整體參與人數須達80人次
  5、經費額度:每案最高核給60萬元,實際金額以本部青年發展署核定為準。
  6、成果分享:執行單位須配合本部青年發展署規劃,分享提案議題之執行成果與發現,以及未來可持續提升學生參與校園公共事務意願的方式。
 (三)提案審查及評選:
  1、審查時間:預計113年3月辦理。
  2、審查及評選方式:就提案單位資料進行資格審查,擇優通知參加簡報詢答評選。
  3、評選結果:暫定3月於本部青年發展署「學生會資訊交流平臺」公告評選結果,並另以書面通知獲選單位。
三、隨函檢附「校園公『議』行動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