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培力學生以民主精神思維,思考校園學生權益議題,
二、本計畫重點說明如下
(一)計畫期間:入選日起至113年11月30日。
(二)徵求執行單位:
1、提案期間:本計畫公告日起至113年2月底;如經費未用罄,
2、執行單位:全國各公私立大專校院或系所、
3、提案方式:於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學生會資訊交流平臺」
4、提案規劃:
(1)課程/活動規劃:
(2)參與對象及人數:以大專校院在學學生(含學士班、
5、經費額度:每案最高核給60萬元,
6、成果分享:執行單位須配合本部青年發展署規劃,
(三)提案審查及評選:
1、審查時間:預計113年3月辦理。
2、審查及評選方式:就提案單位資料進行資格審查,
3、評選結果:暫定3月於本部青年發展署「學生會資訊交流平臺」
三、隨函檢附「校園公『議』行動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