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

為協助同學正確辦理校際選課與學分採認,請務必依下列時程完成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 學期課程:請於每學期結束前(約6月初申請下一學期、約1月底申請下一學年度上學期)提出申請。
  • 暑修課程:請於第二學期結束前完成學分採認申請,務必於暑修課程開始前完成。

未依規定時程與流程完成申請,該課程成績將不予承認

申請表請至 學校教務處網站下載最新版本:
前往下載頁面

詳細規定與申請流程,請參閱完整公告。